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2、项目编号:ZJBB113
3、采购需求:******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合同履行日期:40日历天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预算:******.01元
7、最高限价:******.01元
8、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8日
9、开标日期: 2025年09月16日15时30分
10、采购单位名称:******有限公司,地址: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15号 采购人代表:周工;联系方式:******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地址:怀远县中央花园北门向西200米 项目负责人:赵工,联系电话:******
12、公告期限: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19日(3个工作日)
13、第一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
(1)综合得分:93.49分
(2)投标报价:******.00元
(3)承诺工期:4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第二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
(1)综合得分:89.19分
(2)投标报价:******.00元
(3)承诺工期:4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第三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
(1)综合得分:88.08分
(2)投标报价:******.36元
(3)承诺工期:4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远县中央花园北门向西200米联系电话:******。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47@qq.com邮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项目成交公示内未收到任何质疑,本公示直接转为成交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