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M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亚湾区石化区产业拓展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其他原因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5页项目概况”、“第6页报价要求”及附件“施工图”对建筑垃圾弃置点的描述为“……建筑垃圾运至澳头白寿湾进行弃置,运距约为17公里……”,由于澳头白寿湾现已不接收建筑垃圾,故本项目建筑垃圾的运距在中标后以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建筑垃圾堆放点与建筑垃圾的弃置点的实际测量为准,采购人与中标人对运距确认无误后,需提供现场签证确定运距,采购人以签证确定的运距结算服务费。
2、原招标文件第5页付款方式为“第1期为(1期):支付比例100%,1.清挖、装卸费(含道路平整)、运输费(含车辆中转)、分拣、填埋、综合利用处置工程量以采购人现场签证为准,并进行汇总计算,结算价=综合单价(元/每方)×(1-投标下浮率)×实际发生的数量。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最终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的中标金额。3.合同期间采购人根据当月的垃圾方量计算承包经费,并根据每月的响应等情况,扣除处罚金额后,在次月予以支付该笔承包经费的80%费用。 4.项目完成并验收后,经财政结算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5.中标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垃圾处置量清单、受纳清单及受纳场所发票; (5)验收/成果报告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结算资料; (6)采购人现场签证资料。”
现更正为:“第1期为(1期):支付比例100%,1.清挖、装卸费(含道路平整)、运输费(含车辆中转)、分拣、填埋、综合利用处置工程量、运距以采购人现场签证为准,并进行汇总计算,结算价=综合单价(元/每方)×(1-投标下浮率)×实际发生的数量。2.合同期间采购人根据当月的垃圾方量计算承包经费,并根据每月的响应等情况,扣除处罚金额后,在次月予以支付该笔承包经费的80%费用。 3.项目完成并验收后,经财政结算后余款一次性付清。4.中标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垃圾处置量清单、受纳清单及受纳场所发票;(5)验收/成果报告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结算资料;(6)采购人现场签证资料。”
3、原招标文件第6页报价要求第1点为:“本项目报价方式以优惠率(下浮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47,9428.11万元。”
现更正为:“本项目报价方式以优惠率(下浮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办事处(霞光东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帝景湾E17层01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大亚湾区石化区产业拓展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期)招标文件(******03).zip
附件资料.zip